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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互动

留言编号:

答复单位:[税政司]

回复时间:[2017-05-22]

企业上的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请问:国家补贴的0.42元/度以及0.3729元/度的收入,执行什么样的税率?谢谢。

网友:

    你好!

    根据现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销售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其中货物包括电力在内。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款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收到有关补贴收入,应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留言编号:

答复单位:[税政司]

回复时间:[2017-04-07]

我公司生产并销售碳酸钙,一般情况负责运输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 请问是否可以按照《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文件中的“混业经营”分别核算纳税

    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已经废止。根据营改增试点的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建议纳税人根据公司业务实质,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适用税收政策的具体事宜。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留言编号:

答复单位:[税政司]

回复时间:[2017-05-22]

尊敬的财政司老师:想了解一下财税2016(140号)发布以后,对于银行投资主动管理的非保本资管计划,如果持有至到期,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呢?比如银行作为投资人投资保险债权计划这类主动管理型,合同又只是预期收益且持有到期。感激老师解读,顺祝春安!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上述政策对于投资主体没有限定,明确了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银行投资非保本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取得的非保本非固定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留言编号:

答复单位:[税政司]

回复时间:[2017-05-22]

财税〔2015〕78号第四条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即征即退政策,那么,如果公司在没有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期间受到了环保处理且超出文件规定金额,现在公司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是否受到36个月内条件约束影响?谢谢!

    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宗旨是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已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果不再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或者受到税收、环保违规处罚,则不再符合《通知》宗旨,不得再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建议纳税人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适用税收政策的具体事宜。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留言编号:

答复单位:[税政司]

回复时间:[2017-04-17]

将母公司某一项业务全部资产划转给全资子公司,会计处理将划出资产账面净值在母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该种做法是否符合资产划转免征契税的条件。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您所提问题属于征管中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